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单位立户(开通单位业务办理权限)——西城区

一、办理条件:

1. 纳税地在西城区,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等单位,其中企业近一年纳税额(不包含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应不低于100万元

2. 已取得当年工作居住证新办指标


二、申报材料:

所有上传附件中的电子材料需印章清晰、内容完整(含封面、编号页)、不得有遮挡;内容连续、方向正确;格式为PDF扫描件

1. 单位诚信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人签字)

2. 单位近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3. 单位工作居住证办理工作规定(即单位自行制定的工作居住证办理标准,须包含职务、入职年限、社保基数、收入金额、 低学位等,并注明单位工作居住证业务办理部门负责人及联系人姓名、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人亲笔签名),单位办理规定不得低于《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城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西人社发〔2019〕107 号)中要求


企易方(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