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杰出人才

首都杰出人才

申报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首都杰出人才奖”的评选。

 

1.在科技重大项目中取得了重要创新成果,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作出了主要贡献。

 

3.通过开展创新创业带动了新兴产业、行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教育、科研、卫生、体育、文化、社会建设等领域,取得了突出成就,社会声望较高。

 

5.为加强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表彰名额

首都杰出人才奖”表彰名额5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参评。

 

北京市优秀留学人员创业园资助评选

申报条件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以留学人员创办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场地,共享设施,开展融资、法律、市场和咨询等服务,支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的服务机构。

资助名额

每年资助8家左右优秀留学人员创业园

推荐和评选程序

留学人员创业园填写申报材料,向所在区人才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由其汇总后报送。

材料报送

推荐单位将材料汇总后报送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推荐要求

各推荐单位需按照申报条件和材料清单,对材料原件和真实性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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